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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已解決】我知道酒駕不對。但是還是想請大家指教一下。
本帖最後由 怪傢俬 於 2022-3-28 06:32 PM 編輯前文怒刪!~~~~~~~~~~~
開玩笑啦!!~~~~~~
(不好笑我知道.......{:51:})
最新更正(經驗{:54:})狀況如下
1.最重要的狀況,就是我沒錢
ans.檢察官願意給我緩起訴,不過我沒錢,所以讓我義務勞動
不過個人狀況雖然在司法小電腦上是第二次酒駕(刑法:不能安全駕駛),
可是在法律上(行政法)屬於第一次
據上次已超過五年,酒駕在行政法上屬於第一次酒駕。
所以,他只能依檢察官權責(刑法部分),加重我的起訴,
起訴十萬元罰金(刑法稱為罰金).....{:38:}
可是我沒錢,所以我問,可否轉為義務勞動
Ps.易服勞役是有進監,兩者相同都是為了錢,不過一個是判刑確定、一個沒有
(影響良民證申辦,刑事紀錄表)
因為我雖然在司法小電腦上是第二次(刑法),
可是在當下(五年內),我又超過了法律上的五年,檢察官只能依檢察官權責,來起訴我(加重)。
結果就是他在酒駕上的最大權責,
罰金十萬,或者140~160小時的勞動。(沒錢的,無給勞動)
2.勞動與行政上的衝突
ans.可以藉由無給勞動來代替罰金,我固然是很高興。
可是我卻忽略了勞動時數是依最低薪資來換算。
在經濟(錢啦!)上,其實有一定影響!!
我去繳交駕照、上課完後,
知道一件事,
雖然一罪不二罰!!!
可是在換算成金額後,
如果你在最重的法律部分( 刑法 >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div></div> 第一次, 一罪不二罰,所以交通不罰.
這次, 應該也是.
不過, 你直接問一下承辦檢察官應該會有更明確的答案. 酒 每個人喝都有他的喜怒哀樂一面 我不反對 但傷及他人 危害他人就不許可 況且你賺錢不易.是否該找找社會局 或者就業服務站 至少在死前能回饋社會大眾有幫助的事情 ...但你是否還在走地檢署法院等 先把這些事情處理妥當! 再來找工作機會! 或者現在都是AI 世代 你可以朝著電腦方面發展! 至少工作是在室內 累了 下班 如果老闆或主管沒有強制你要回家 也不會傷害你與他人 或許可以在工作室喝到醉睡..我個人的想法 不一定對 請你參考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 喝酒要適量,因為酒會醉,常講到不要害到別人
但是~一時興起~酒就誤事
還是別喝好了 可能是您的朋友搞錯了...
每日折算1000元,
通常是指,
被判決勞動服務, 但可申請易科罰金的案件,
也就是說,
被告可以用花錢, 去換取免服勞動服務的意思...
您的情況,
剛好是完全相反的,
是用易服社會勞動, 來換取免罰金,
一般都是6小時算1日,
1日服務勞動的換算比例是1000~3000元...
如檢察官已經考量被告家庭經濟因素,
願意將罰金, 易服勞動服務,
就代表,
不會再有任何罰金的部分了,
在法律上,
同情的因素, 常能獲得某種程度的減刑,
因為,
檢察官或法官會考量,
被告如有經濟困難問題,
可能也需要正常工作賺錢,
故判決合理減免,
一部分勞動服務的罰責時數...
檢察官正式起訴後,
如果法官覺得訴求太低?(一般都不會)
自然會判決,
再增加易服勞動服務的時數,
但還是不會有罰金的問題...
無論如何,
只要您再有第三次的累犯?
檢察官或法官,
不但不會再考量您任何的請求,
還會加重刑責,
把第二次您所欠下的減刑部分,
通通要回來.....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22-2-12 11:06 A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可能是您的朋友搞錯了...
每日折算1000元,
嗯嗯,這就我的問題點。
可是交通法規的行政罰是罰我4.95萬。
而我現在的刑事罰是140小時。
用6小時折算下來,我才折2.3萬。
那我是否還要繳罰交通的行政罰不足的部分?
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 1.請看判決書,判決書上會清楚的寫出怎麼罰,沒有寫的就是沒有。
2.如果繳不出罰款可以當庭跟檢察官/法官求情並說明家庭狀況,如果對於判決還是有異議就上訴。 檢察官已經考量,家庭經濟因素,願意將罰, 勞動服務,就代表,不會再有任何罰金的部分了 所以就不要喝酒阿,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出現,為何要製造自己麻煩呢 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: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,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,得以新臺幣一千元、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,易科罰金。 但易科罰金,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,不在此限。
現在酒駕從嚴判定,有可能讓你服多的勞役和罰金
酒駕判刑者想易科罰金更難了!桃園地檢署從嚴審核酒駕判刑6月以下確定案件是否准予易科罰金,統計從元旦至本月6日,檢察官已否準56件易科罰金聲請,直接將酒駕者發監執行。
桃檢表示,為貫嚴懲酒駕、強力執法政策,對於因涉及酒駕案件被判刑6月以下確定案件,若其情節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且難收矯正之效者,將從嚴審核是否准予易科罰金聲請,希望藉此降低酒駕情勢,確保大眾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。
希望你不會再犯酒駕的罪刑,祝你好運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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