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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以現在台灣的法律都是擺設就對了
我記得跟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應該是公訴罪的
既然是公訴罪那女孩是不是自願都要起訴都要被判刑的吧!
我在十年前左右也有跟國三小女孩發生過一段關係
所以我仔細查過相關法規的
那時候很多人都玩網路交友嘛!~
不可能一次只跟一個人聊
照片不錯的或者聊天感覺不錯的就加好友記ID多聊一下
因為知道她是國中生,我真的只是把她當小妹妹看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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